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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2025-08-28 01:55 公司公告

 山东启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招标代理业务工作,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订本招标代理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公司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公司的一切开支均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部门费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同时要求所有发票真实有效,自制单据必须合法、合理。报销人员对经办报销的票据负有直接责任,报销时应注明经办人、简单事由等情况。票据有误、手续不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账目,要求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同时不得库存大量现金。办公用品、用具要帐、物、卡相符。

第六条 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业务台账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各部门的经济核算工作,并对各部建立收入、支出台账。按时给需要结算(分配)部门、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第七条 办公用品、劳务福利、专业书籍、标准图等实行统一购买。在购买前,需列出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配置。专业书籍、标准图、办公用品、用具实行谁借用、谁管理,认真登记,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三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八条 公司人员采取聘用制。试用人员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第九条 公司均需和备聘人员签署劳动协议(期满双方依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第十条 公司统一建立职员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的总经理明确专员负责。

第十一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即八小时工作制,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等。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得酗酒、睡觉、大声喧哗,不得玩游戏、上网,不得打牌、打麻将,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十三条 员工的基础待遇有工资和奖金。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十四条 相关婚假、产假、病假等假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第四章 业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要求具有预算、结算、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相关的业务能力,具有精通的业务水平、良好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高尚的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 招标代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招标代理业务经办人员对所经办的项目负责,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实际情况。

第十七条 招标代理业务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日常工作,对整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负全责,包括项目招标整个过程的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的编制进度和提供编制依据、组织开标及评标、发布中标公示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项目进行调整、落实。

第十八条 部门负责人必须把项目的情况向分管的副总经理汇报,由副总经理统一管理。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招投标资料必须按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将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以书面资料按程序及时归档。招投标资料包括:委托代理合同、项目审批及招标方案审批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材料、开标各项记录表单、评标报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合同等。

第二十条 移交给招标人的招投标资料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资料接收人员签具资料签收单,资料签收单应妥善保存。

第二十一条 档案整理无论项目大小、预算的编审,都应有相应的文字、数据记录。连同咨询协议、方案、工作报告其他资料的往来记录等整理归档。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我单位所有存档资料真实、齐全,降低业务风险。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整治管理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大小,确定必要的存档资料,资料不全不能存档。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第二十四条 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者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涉及公司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二十七条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二十八条 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被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